我单位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时办法》【沪人社专发〔2009〕45号】的要求,拟录用以下同志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我单位反映。
序号
姓名
性别
岗位
上级主管部门
1
刘莉萍
女
教师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公示日期:2018年05月16日—2018年05月22日
联系电话:38284241
监督电话:38284239
上海海事大学
2018-05-16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,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;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,请联系我们fjksw@163.com,我们将会及时处理。